看到网络上真人演绎的激情视频后,荥阳一名无业女青年深受“启发”,竟在网上做起了裸聊“生意”,半年时间赚得2.4万元.昨日,荥阳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5000元.
据主审法官介绍,荥阳市无业女青年刘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,看到网络上真人演绎的激情视频后,深受“启发”,觉得这是一条发财的好途径,便买来摄像头开始裸聊.裸聊服务一经推出,令她自己也想不到的是,网络那头反应热烈,网友争相与其视频.于是,刘女制定了一套不同级别、不同价码的收费标准,将裸聊当成了一门“生意”去经营.
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案发,刘某的裸聊“生意”遍及全国22个省、市、自治区,仅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人,网上银行汇款记录达千余次,共计人民币2.4万元. 、
第2楼
靠劳动吃饭,管的着人家呀第3楼 09:42:14
跟自家老公裸聊不会判刑的……第4楼 TR 发表于09:42:45
空虚的人还真不少...第5楼 09:43:12
有例可循啦。有录像吗?第6楼 09:44:47
净赚1万9千元第7楼 09:45:02
合法化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第8楼 09:45:28
为什么在民主国家从来就没有所谓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呢?因为那些国家有分级制度,只要不主动向未成年人传播就没事。而相反的一些国家为什么有呢?不仅仅是因为懒政,更因为其对于女性的美,对于人性的压制决定了其对于一切美好事物的传播的憎恨。第11楼 09:48:53
小红,我对不起你,前几天我们还在视频聊天的,没想到今天你就进去了。
一人做事一人当,你可千万别把我供出来啊第13楼 09:52:22
什么都别说...我要 裸聊视频的记录!!!!第16楼 09:57:15
又是那个孙子举报的啊,人家合法挣钱也不容易,瞎tm举报什么啊第18楼 10:17:32
我也深受“启发”! !第20楼 10:22:12
我感兴趣的是, "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" ---- 请问,传播的"淫秽物品"是什么? 什么时候,妹妹或者波波也成了"淫秽物品" ?第22楼 10:25:49
千余次,共计人民币2.4万元
算起来,一次才20块?很便宜啊,挣钱真不容易。第24楼 c.w. 发表于 10:29:02
无烟工业啊,多好第26楼 10:37:54
从丰富广大人民群众业余的精神生活的角度来说她没错,错在她收费了,免费就没事了第27楼 10:49:23
赚点钱不容易,主要是没交税才会被抓,还不如全合法然后收税算了第28楼 10:52:00
不是说靠劳动吃饭不好 但是不能偷税漏税啊第29楼 10:58:04
聊天时穿几件衣服也要管???
第37楼 11:39:57
没收其犯罪工具第40楼 12:17:39
其实是因为没缴税的原因
那5000当税了,缓刑是警告第52楼 13:50:32
深受"启发"...这4个字让我深受"启发"...第53楼 13:55:48
这叫人体艺术- -囧
第55楼 14:09:42
裸聊可以,不要以营利为目的~~~~~~~